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jiān)督管理的通知
慶財采〔2021〕8號
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規(guī)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評審行為,促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yè)化發(fā)展,解決部分代理機構未按規(guī)定組織開標、評標,未妥善保存采購文件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等規(guī)定,現就加強我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jiān)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制度,依法履行職責,公正、客觀、審慎地組織評審工作,確保評審活動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評審,宣布評審工作紀律和程序,在評審期間采取必要的通訊管理措施,保證評審活動不受外界干擾。
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核對評審專家身份和采購人代表授權函,告知評審專家應當回避的情形,對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職責履行情況予以記錄,并及時將有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向財政部門報告。
四、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維護評審秩序,監(jiān)督評審委員會依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方法和標準進行獨立評審,及時制止和糾正采購人代表、評審專家的傾向性言論或者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核對評審結果,對于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經評審委員會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等情形要求評審委員會復核或者書面說明理由,評審委員會拒絕的,應予記錄并向財政部門報告。
六、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的約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yè)務,相關開標及評審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應當清晰可辨,音像資料作為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七、在委托代理協議中約定由代理機構負責保存采購文件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八、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以罰款,可以依法取消其進行相關業(yè)務的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財政部門采取有效方式開展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的培訓學習活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積極參加,要穩(wěn)步提高采購文件編制及現場組織評審的專業(yè)化水平,不斷加強內部控制管理,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guī)定。凡未按規(guī)定參加政府采購培訓學習或測試不合格的,將扣除其參加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年度評價的相關分數。
大慶市財政局
2021年8月25日